【48812】实名曝光丨我市通报3起大气污染典型事例
【48812】实名曝光丨我市通报3起大气污染典型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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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实名曝光丨我市通报3起大气污染典型事例

2024-08-09 02:21:02 新闻中心

  近期,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为充沛的发挥社会监督效果,催促企业加速问题整改,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加大对环境违法典型案子的查办力度,构成严查高压态势,厚实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改进。现将近期查办的大气污染典型事例予以通报。

  1月25日,新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徐州鹏宇液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全方位查看,发现该公司中频炉正在运转,其配套布袋除尘器风机未打开,导致中频炉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进行立案处分,拟处分22万元,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行政主任部分移交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子暂行办法》第七条,拟将该案子相关责任人员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1月21日,高新区生态环境归纳行政执法局在对江苏睿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查看时,该公司喷漆房东侧大门呈彻底打开状况,约100根大型三角铁正在进行打包作业,喷漆房内平铺约60根白色三角铁已喷漆完结,正在进行油漆晒干作业,用手接触油漆黏手,部分件上油漆天然下滴,配套建造的活性炭吸附+原位吸/脱附+CO喷漆废气处理设备未打开运转,车间外喷漆气味显着。

  该企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则,应责令该企业改正环境污染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并给予罚款。现在该案子已立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1月12日,徐州市大气攻坚办对邳州天成木业有限公司现场查看时,发现该公司涂胶机正在运用,而且未密闭、未配套建造VOCs管理设备,发生的含VOCs废气未经搜集处理直接排放在车间内。

  1月13日,邳州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后续查询后查实:该公司热压、涂胶工序正在出产,热压废气配套建造污染防治设备已打开,但涂胶废气未密闭,也未配套建造污染防治设备。

  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则,构成发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出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未依规则装置、运用污染防治设备的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规则,决议责令改正违法排污行为,罚款人民币6.8万元。